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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巧解百万纠纷 高效助企纾困解难

转载 aq1632023/07/13 16:05:1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安庆新闻网 作者: 1138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7月3日,岳西县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审理的一起企业间租赁合同案件完成案款发放,“百万”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某A公司租赁某B公司厂区用于生产经营。连续签订的10年合同期满后,某A公司又继续使用一段时间,在自家厂房新建完成后,某A公司便通知某B公司不再继续租赁。某B公司则提出,租赁的厂房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须完成修复后才能交付、搬离。双方矛盾一度升级至发生冲突,并报警处理。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双方也曾试图协商处理,但未能促成。

  2023年1月,某A公司以预付的租赁保证金15万元须退还为由,起诉某B公司。某B公司立即反诉,要求某A公司支付欠付租金37.24万元,赔偿厂房损失63.61万元,同时还要求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合计115.85万元。某B公司一并提出现场勘验、损失评估的申请。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均系园区企业,合作关系长达10余年,应当具备一定的调解基础。在协调人民陪审员参与现场勘验的基础上,多次专程邀请园区行政领导参与案件沟通、协调,但双方之间仍存较大争议。现场勘验就“该不该修复”的争议达成一致后,又对“应如何修复”“修复的费用如何确定”“修复期间的租金损失”“是否违约”等问题产生分歧。

  经咨询评估机构,承办法官得知,按正常的损失评估程序推进,须先明确修复方案,再依据确定的修复方案进行工程造价预算,这样才能确定损失。而一般来说,启动评估程序花费的时间较长,须预交的设计、评估费用都较高。考虑本案实际存在“厂房原状不确定”、“修复方案争议较大”等因素,本着为企纾困解难角度出发,承办法官没有选择机械的推进评估程序,而是就案件本身以及评估的实际情况与双方企业及其代理律师进行充分的沟通,交由当事人慎重的作出选择。最后,双方企业均明确表示,就厂房损失同意由法院参照各种因素综合判定,不申请进行专业的损失评估。承办法官考虑案情实际,综合案件的各种因素作出最终判定。

  判决后,双方企业均表示服判息诉,并积极履行案款交付。至此,一起企业间涉“百万标的”的租赁纠纷得以顺利化解。这其中,有双方企业、双方代理律师的理解与包容,各退一步、共促发展;有人民陪审员、园区行政领导的参与和助力,共劝一句、多元化解;有法官、法庭、法院为助力企业发展进行的努力和探索。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程雨 卢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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