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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江边宣判

转载 aq1632023/06/07 15:51:4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安庆新闻网 作者: 32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当天上午迎江区人民法院长江干流(安庆段)环境资源审判法庭走上江堤,在长江岸边对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案件一中,2022年9月到11月间,被告人王某甲先后单独或伙同其他六名被告人多次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内使用禁用渔具三重刺网非法捕捞水产品,其中被告人王某甲作案19次、张某乙作案9次、王某丙作案3次,期间王某甲、王某丙将部分渔获物予以变卖,分别获利4570元、1734元。案件二中,2022年9月下旬,被告人祖某独自在长江干线水域,使用三重刺网非法捕捞渔获物若干并食用。2022年11月8日上午7时至9时许,被告人张某、祖某在长江干线水域,使用单片刺网及三重刺网非法捕捞水产品,捕获黑鱼、鲫鱼、鳜鱼等十种鱼类共74条。涉案渔获物重量共计42.45千克,经鉴定价格为人民币1090元。

  迎江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甲等七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拘役一个月不等的刑期;判处被告人祖某、张某拘役三个月,并宣告缓刑,另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被告赔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渔业资源损失15904元,承担评估鉴定费5000元,当庭宣判后两案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迎江法院环资法庭及长江航运公安局安庆分局干警们向旁听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宣传资料,并介绍迎江法院环资法庭已审结的环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

  随后,两级法检在安广江堤安庆汽渡码头举行主题为“益路同行守碧水 增殖放流复生态”的增殖放流活动,104万尾鱼苗、120尾成鱼被放流至长江中。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吴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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