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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施行一年,记者走访商家体验退货—— 流程很“丝滑” 退款“秒”到账

转载 aq1632023/04/20 16:20:0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安庆新闻网 作者: 9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去年4月,为着力打造安全购”“放心购”“无忧购”消费环境,市场监管部门推行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制度制定一年后,我市线下实体店落实情况如何?对此,记者随机选取了几家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商家进行了体验。

  记者采访:大部分单位能落实退货承诺,退款即时到账

  4月11日,记者分别在惠康超市、大润发超市、丽都联华超市购买了商品,并于4月13日前往退货。

  在华中路惠康超市滟澜香堤小区分店,工作人员在核实过记者的消费收据后,要求记者出示购买商品时的手机微信支付凭证页面。该页面上有商户单号和条形码,并说明了“可在支持的商户扫码退款”。工作人员扫描这一条形码后,货款自动原路退回到了记者的个人账户中。

  在独秀大道大润发超市皖江店,设置有专门退货服务台,工作人员审核记者的消费收据后,立即为记者办理了退货,记者在退货登记明细单上签字并留下手机号码后,退款金额不一会就到账了。

  而在宜秀区星光荟商业街丽都联华超市中,面对记者的退货要求时,工作人员以“没有现金”为由,告知记者“可以换货,但不能退货”。由于记者购买商品时使用的是微信支付,于是向工作人员追问到是否能够通过机器操作退货手续,对方仍然表示只能换货。最终,当记者提出该店为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之一时,工作人员又表示“可以退货”。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除了少数商家在退货时存在推诿等情况之外,我市大部分承诺单位基本能够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要求,且处理流程便捷、退款迅速,消费者只需要保管好收据,即可在七天内返回商家、要求办理退货,不限商品金额。

  市民看法:是买卖双方互信的一种承诺,有助提振消费信心

  对于“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记者还随机采访了商超附近的市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较多人对这项制度并不了解。市民高女士说:“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我觉得这是一个便民利民的好制度,能够不断优化市场消费环境,促进实体店的消费。商家应该对此多做一些宣传,让更多消费者无忧购物。”

  “可以倒逼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也会大量减少消费纠纷,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李先生表示。

  退一件货,留一线客。对此,有商家相关负责人表示,退一件商品事小,但顾客的信任弥足珍贵。但是,也有些商家也表示出了自己的担忧,“七日无理由退货,是买卖双方互信的一种承诺。无理由退货可赢得更多消费者信赖,扩大销量,但也可能面临一些消费者借机恶意退货,尤其对于鲜活易腐的商品,无理由退货可能会导致商品的再次出售困难。”一商家负责人坦言,希望消费者也能守住诚实底线,不要让恶意退货等行为破坏这份信任。

  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为消费者营造舒心消费环境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即在指定商家购买商品后七天内,可根据消费凭证返回商家进行退货处理。

  去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092家实体店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

  “除质量问题外的其他诉求均可作为退货依据,如‘颜色/款式不喜欢’‘买多了/买错了’等,只要诉求合理、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家都会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这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对此,该局12315中心负责人卢蓓芬表示,“今年,我市还将发布几批承诺单位的集中公示,争取将承诺单位规模扩大到2000家以上,给广大消费者营造更加舒心的消费环境。同时,我们还要求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承诺单位的监管力度,提升运行质量,敦促商家‘承诺践诺’,履行职责。”


(见习记者 苏轻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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