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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费已经退还了,法律监督维护合法权益,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平正义。”3月26日,在大观区检察院一起行政争议化解案件回访过程中,投诉人激动地向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不久前,大观区检察院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发现4名年轻人在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情况时情绪激动。经了解,4人系某汽车销售公司的前员工,离职时被该公司克扣员工工装费,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调解,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不成。
审查基本案情后,检察干警针对相关疑点,调取了4人劳动合同等证据,详细查询法律法规及案例,确认汽车销售公司的工作服属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的劳动用品。因工作服对内能约束员工行为,提供劳动保护,对外展示企业形象,提供工作服不能等同于买卖工作服,因此工装费应由公司承担。
针对双方争议,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沟通协调,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为实现诉源治理,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下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企业加强监管和普法宣传。现该公司已退还工装费,同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
今年初,该院为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主动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签《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联合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该院将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发扬为民服务精神,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促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落地落实。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彭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