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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收了定金反悔!双倍返还! 法官释法解纠纷

转载 aq1632022/05/25 16:38:5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安庆新闻网 作者: 25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5月19日,桐城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引导当事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定金合同纠纷案。

  原告李某为改善住房环境,经房产中介介绍,欲购买被告陈某名下价值70余万元的房屋一套。4月7日晚,原告通过中介向被告转账支付5万元,并附留言备注该款系购房定金,被告表示如因买方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定金5万元不予退还。4月8日下午,被告通过微信通知原告表示因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出售案涉房屋,但没有对违约原因予以具体说明,后被告将5万元定金全额退还给原告。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定金合同真实合法有效,被告无理由违约,有违诚信原则,根据“定金罚则”之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遂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详查案卷,在深入了解案情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法官向被告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其反悔行为已构成违约,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双方最终互让一步,原告放弃部分诉求,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一次性支付原告20000元。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刘亮 朱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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