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酒后驾驶客运车辆 宿松两驾驶人被禁驾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安庆新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酒后驾驶客运车辆 宿松两驾驶人被禁驾

转载 aq1632021/03/16 14:14:5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安庆新闻网 作者: 10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宿松县两名驾驶人分别因醉酒和饮酒驾驶营运性客运车辆,被该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2月26日10时许,交警五中队民警在同马大堤进行路面巡逻防控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皖H829**的农村班线客车违规在堤顶公路上行驶,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未装载乘客,但驾驶人王某贵(男,41岁)身上散发出浓重的酒味。民警随即对驾驶人王某贵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高达234mg/100ml。后经鉴定,王某贵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4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据了解,王某贵在被交警查获前数小时内饮用了大量白酒,自认为元宵节交警不会到堤顶公路查酒驾,便抱着侥幸的心理驾驶客运车辆上路,准备从老家去汇口镇。

  3月12日,王某贵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宿松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贵将会同时受到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等处罚。

  无独有偶。3月3日10时许,交警二中队民警在宿松北路县中医院门口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牌号为皖HAW86*出租车,从四牌楼方向逆向行驶,准备进入县中医院院内,民警迅速上前将该车拦停。民警在询问该车驾驶人李某生时,发现其神情紧张,双眼发红,不停地捂住口罩。这时,民警隐隐地闻到了酒味。民警将李某生带到岗亭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了解,出租车驾驶人李某生(男 59岁)在3月2日晚餐中饮用了白酒。3月3日9时许,李某生抱着侥幸心理,自认为隔夜酒精已经挥发,便如同平时一样开车揽客,没料到在违规逆行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3月9日,李某生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受到了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全媒体记者 徐侃 通讯员 李政平)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